雨湖區法院追回50余萬元貨款
2023-10-27 18:07:16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樊芳 | 作者: | 點擊量:10292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伍小強)近日,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通過送達“第三人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順利追回了50余萬元貨款。
因被告楊某未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張某、彭某支付材料尾款50萬余元及案件受理費,原告張某和彭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楊某進行了財產查控,均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之后對被執行人楊某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并傳喚其到法院接受調查。被執行人楊某在得知自己欠債不還將被拉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情節嚴重還會被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時,向執行法官提供了一條重要財產線索。被執行人楊某對案外第三人享有一筆近60萬的到期債權。
接到線索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趕往案外第三人公司所在地,要求第三人直接向本案申請執行人履行其對被執行人楊某的到期債務,但案外第三人以自己與本案申請執行人張某、彭某并無合同關系,拒絕履行協助義務。后案外第三人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合理異議且未履行給付義務。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第三人財產,在本案執行標的范圍內司法扣劃第三人銀行賬戶資金材料尾款、案件受理費和執行費共計50余萬元。隨后及時向申請執行人發放了案款,至此,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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